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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市委巡视组在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会上指出,学校讲座、论坛等阵地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有的二级学院没有履行审批程序。对此,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要求认真分析原因,抓好整改,立行立改。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北京建筑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党宣字〔2013〕25号)的贯彻落实,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实行网上审批、“一会一报”制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与申报、审批、备案制度,认真做好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讲座及论坛审批备案管理工作。


附件:《北京建筑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党宣字〔2013〕25号)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