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信息

首页 -  专题信息

专题信息

校产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制度建设 迎接市教委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校办企业: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高校校办企业制度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京教函〔2010396号),市教委将对全市高校校办企业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推进企业制度规范化建设工作
对市教委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副校长李维平为组长,校产办主任姜军、党总支书记刘蔚为副组长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企业经理(院长)为本企业此次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企业制度建设,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不断推进制度规范化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市教委通知的有关任务要求。
二、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校办企业的“三会制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制度、内控制度等重点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具体见附件1,供参考)。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0715——820日)
1.各校办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对本企业制度建设情况开展自查,查找不足,积极完善,推进本企业制度建设;
2.撰写自查报告;
3.向校产办提交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到校产办邮箱,打印版需加盖公司公章;
4.提交完整制度一份。
(二)校产办审查(2010821日——830日)
校产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和制度进行审查,并向各企业提出反馈意见。
(三)市教委检查阶段(20109月)
市教委将通过各高校互查组互查、重点抽查两种方式对各高校校办企业进行检查,具体时间以市教委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王珏  李翠红  王建宾
2.联系电话:68322348 68322324
3.电子邮箱:xiaochan@bucea.edu.cn
 

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