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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校办企业: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近期全国各地也发生了一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做好事前防范,杜绝校办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校办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前做好春节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每项工作、每个工序环节、每个管理岗位都要建立责任制,切实做到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
二、突出重点,消除隐患
1.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企业要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安全死角等进行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公司办公场所及部分公司施工现场全面禁止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北京市有关烟花严防的各项规定,全面组织可燃物清理活动,努力实现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确保工程现场安全的工作目标。
3.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改善企业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节日期间安排好在岗人员的生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种疫病传染隐患,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4.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学宜宾馆等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员的登记、服务和管理。
5.春节长假期间做好办公区的水、电、暖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可以做到断开的应当断开。
三、做好监测,及时报送。
各企业必须做到全面的安全信息监测,如发生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校产办和属地管理机关上报。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