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将启动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的整体部署。
组长:姜泽廷 张爱林
成员:李维平 张大玉 李爱群 黄京红
(二)学校、各院(部)按《北京建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北建大人发〔2019〕7号)的规定,相应成立校聘委会、校考核评议组、院(部)聘委会、院(部)考核评议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校晋升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
二、申报规定
(一)各系列(包括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按《北京建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北建大人发〔2019〕7号)的规定执行,不符合条件者不得上报,否则名额作废。申报教研型、科研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近三年应至少申报过1次国家级项目或有主持在研的国家级项目,对于英语、体育等部分公共基础课教师,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二)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按学科分成五个考评组,第一考评组:理工科类(建筑学院、土木学院、环能学院、测绘学院、电信学院、机电学院、理学院);第二考评组:人文社科和体育类(经管学院、人文学院、体育部);第三考评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类(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考评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学工部);第五考评组:教育管理研究类。
(三)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范围涉及全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即包括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聘任名额分配如下:
教师系列:正常晋升正高级职务的名额为15人(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的晋升名额为1人),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的名额为3人;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的名额为25人(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的晋升名额为1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的晋升名额为1人),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的名额为5人;正常晋升高级实验师的名额为2人。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名额若未能用完,可以增加到正常晋升名额中去。
非教师系列:晋升正高级职务名额为2人(其中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研究员的晋升名额为1人,社会化评审晋升名额为1人),晋升副高级职务的名额为5人(其中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副研究员的晋升名额为3人,社会化评审晋升名额为2人)。
各单位的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所分配数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单位推荐的破格晋升人员不占正常晋升分配名额。机关职能部门的双肩挑人员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照申报学科所在的学院参加相应学院的考核评议推荐,推荐名额单列,不占所在学院的推荐名额。
(四)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人任现职时间及学术成果时间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
(五)申请转系列的人员,在职称申报系统填写申报表,并提交院(部、处、中心)审核,院(部、处、中心)审核并推荐聘任后提交校晋升工作办公室复核,经校聘委会审议聘任。其中具有高级政工师职务的人员申请同级转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参加校考评组答辩,转系列人员不占晋升名额。
(六)符合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职称申报系统填写申报表,并提交院(部、处、中心)审核,院(部、处、中心)审核后提交校晋升工作办公室复核,经校聘委会审议聘任。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占晋升名额。
(七)参加社会化评审或考试人员,取得相应专业的职称资格后,经单位审核推荐, 校晋升工作办公室复核,由校聘委会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审议聘任。
(八)其他说明:
1、送审的代表性成果,必须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所有论文只认可第一作者,若第一作者为本人指导的本校学生,则在教师作者中排名第一的教师视同为第一作者。
2、申报专任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对于不满足以上条件,但是在项目、经费、论文、科研(教学)成果奖等成果方面非常优秀的,经个人申报、院部考评组考评,院部聘委会可以推荐。
3、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推荐参加校考评组答辩未通过者,2020年停报一次。
三、工作安排
(一)学校发布通知阶段
1、6月17日,学校发布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预报名的通知。6月22日预报名截止。
2、7月17日,学校发布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通知。
(二)个人成果录入、审核阶段
3、7月中旬-8月下旬,个人成果录入、审核
申报人员在科研系统、教管研平台录入相关成果,成果归口部门进行成果审核。
(三)个人申报、学院评聘推荐阶段
4、8月27日-9月8日,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提交聘委会考评组名单。
申报人在新人事系统的职称评审系统中填写申报表,提交院(部、处、中心)审核。
教学单位提交院(部)聘委会、考评组名单(签字盖章)至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办公室备案。
5、9月5日前,提交代表作送外审。
校晋升工作办公室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代表作,统一送校外3位同行专家鉴定。
外审材料3份,分别装在3个文件袋(要有封面,见附件2),内容包括:
①《专家鉴定意见表》(正反面打印,见附件2)
②2篇(部)代表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等),如果是著作,可提供原件。
③代表作中文摘要,两篇共1500字以内。
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表。
⑤外审费每人预收1500元,根据评审实际收费情况,多退少补(外审费不装入外审材料文件袋,由各单位统一收齐上交)。
6、9月9日-9月30日,院(部、处、中心)审核、公示、推荐拟聘人选。
院(部、处、中心)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请单位内部申报同级别职称人员进行互审。
内部审核、互审后,在本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院(部)召开考评组和聘委会会议,提出推荐拟聘人选;没有考评组和聘委会的非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内部的推荐程序,提出推荐拟聘人选。
各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要把好政治关、师德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需要在“所在单位全面审查意见”处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字盖章;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材料审核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在个人申报表的“审核结论”处签字盖章。
7、10月9日-10月10日,推荐拟聘人员材料上报。
院(部、处、中心)向校晋升工作办公室提交推荐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线上提交: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表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人员成果审核汇总表(单位审核人统一填写)
线下提交(纸质版):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表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人员成果审核汇总表(签字盖章)
(四)学校评审阶段
8、9月-10月,听课。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任教师系列的教师进行听课。
9、10月中旬,业绩答辩。
组织申报非教师系列的人员进行业绩答辩。
10、10月中旬-10月下旬,材料复核。
校晋升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汇总。
11、11月上旬,校考评组考评前公示。
在考评前,对全校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2、11月中旬,校考评组考评。
适时召开校考评组会议,对申报人员的成果进行考评。
13、11月下旬,校聘委会审议。
适时召开校聘委会会议,对通过校考评组考评的人员进行审议并提出拟聘人选。
(五)学校聘任阶段
14、12月上旬,考评程序、考评结果报上级验收。
15、12月中旬,聘任前公示。
对验收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6、12月下旬,校长办公会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聘任。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相关文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确保2020年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严格审核、明确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上报,确保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如申报人员出现弄虚作假情况,两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和“个人诚信一票否决制”;如二级单位推荐不符合条件者,名额作废,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组织清晰,严守程序。各级评聘组织要清晰,评审专家及评聘组织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涉及到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参加评聘时,应主动回避。申报人员及二级单位要严守时间节点和程序规定,不得拖延。
(四)合理申诉,风清气正。如果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或对评聘环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校晋升工作办公室反应问题,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一般不作调查。反应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反应问题不实、无中生有、恶意造谣、中伤他人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 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外审鉴定材料封面及《专家鉴定意见表》
北京建筑大学
2020年7月17日
相关附件
- 2020-07-20 关于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的通知.doc